本标准规定了离子色谱法测定工业循环冷却水及锅炉水中氟离子(F-)、氯离子(Cl-)、磷酸根离子(PO43-)、亚硝酸根离子(NO2-)、硝酸根离子(NO3-)、硫酸根离子(SO42-)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循环冷却水及锅炉水中氟离子含量0.10mg/L~100.0mg/L;氯离子含量0.10mg/L~500.0mg/L;磷酸根离子含量0.10mg/L~100.0mg/L;亚硝酸根离子含量0.10mg/L~100.0mg/L;硝酸根离子含量0.10mg/L~100.0mg/L;硫酸根离子含量0.20mg/L~500.0mg/L范围的测定。
本标准也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及其他工业用水中氟离子(F-)、氯离子(Cl-)、磷酸根离子(PO43-)、亚硝酸根离子(NO2-)、硝酸根离子(NO3-)、硫酸根离子(SO42-)等离子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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