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咪唑乙烟酸可湿性粉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安全和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咪唑乙烟酸原药、适宜的助剂和填料加工制成的咪唑乙烟酸可湿性粉剂。
注:咪唑乙烟酸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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