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水生蔬菜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茭白、水芋、慈姑、菱、荸荠、芡实、水蕹菜、豆瓣菜、水芹、莼菜、蒲菜、莲子米等水生蔬菜(拉丁学名及俗名参见附录A)。不包括藕及其制品。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