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丙烯等6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其他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过方法适用性验证,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
当取样量为400ml时,全扫描模式下,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2~2ug/m3,测定下限为0.8~8.0ug/m3。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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