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银(Ag)、砷(As)、钡(Ba)、铍(Be)、镉(Cd)、钴(Co)、铬(Cr)、铜(Cu)、锰(Mn)、钼(Mo)、镍(Ni)、铅(Pb)、锑(Sb)、硒(Se)、铊(TI)、钒(V)、锌(Zn)17种金属元素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金属元素的测定。
当固体废物浸出液取样体积为25ml时,17种金属元素的检出限为0.7~6.4μg/L,测定下限为2.8~25.6μg/L。各元素的方法检出限详见附录A。当固体废物样品量在0.1g时,17种金属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0.4~3.2mg/kg,测定下限为1.6~12.8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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