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东北东部山地森林抚育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主要森林类型培育目标、林木分类与分级、森林抚育对象及适用条件、森林抚育的技术与要求、森林抚育作业要求、作业设计、作业施工组织与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东北东部山地范围内的辽宁、吉林、黑龙江省部分山地的森林经营(抚育),范围参见附录A。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