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人工培育生产经营性珍稀濒危植物生产经营认证基本要求、生产经营规划与经营、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生产经营监管、产销监管和档案管理等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需求的从事珍稀濒危植物生产经营审核生产活动的单位:
a)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对从事珍稀濒危植物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进行审核和评估;
b)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实施珍稀濒危植物生产经营管理文件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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