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建立及实施诚信管理体系的总则、诚信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和改进、评价与声明。
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愿望的食品检验机构:
—进行自我评价并作自我声明、寻求食品检验机构相关方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寻求外部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寻求外部对其诚信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审核(或认证认可)。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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