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测定生胶、胶乳、未硫化胶或硫化胶制品中防老剂的方法。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是一个定性的方法,不能作为定量分析。
本标准适用测定的31类防老剂见附录A。
注:本标准不包括设备运行的详细程序。本标准的操作人员要熟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操作步骤。此外,按照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以确保仪器处在最佳状态。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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