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畜禽养殖场(含养殖小区)粪污处理场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建设条件、工艺与设备、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节能节水与环境保护、安全与卫生、投资估算与劳动定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不少于50头猪单位畜禽养殖场(含养殖小区)新建、扩建或改建粪污处理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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