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为加强对家禽性能测定中心(鸡)建设项日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正确执行建设规范,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推动技术进步,全面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家禽性能测定中心(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项曰整个建设过程的参考尺度。
1.3本标准规定了家禽性能测定中心(鸡)的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设原则、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饲养测定工艺与设备、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防疫隔离设施、废弃物处理、环境保护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1.4本标准适用于每年测定鸡品种、品系或配套系50个以上的家禽性能测定中心的建设,年测定能力小于50个鸡品种、品系或配套系的测定机构建设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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