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粮谷和大豆中11种除草剂残留量的气相色谱-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玉米、小麦和大豆中乙草胺、戊草丹、甲草胺、异丙甲草胺、二甲戊灵、丁草胺、氟酰胺、丙草胺、灭锈胺、吡氟酰草胺和苯噻酰草胺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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