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轮胎气门嘴(芯)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轿车、载重汽车、摩托车、农业、工程机械、工业车辆、力车等充气轮胎及充气轮胎内胎用气门嘴(芯),包括压紧式内胎气门嘴、胶座气门嘴、卡扣式气门嘴、压紧式无内胎气门嘴、大芯腔气门嘴、气门芯。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轮胎用气门嘴(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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