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进境农产品常压蒸热处理设施设备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境粮食加工副产品、粮食加工下脚料、饲料、水果、动物皮毛及加工下脚料等农产品携带有害生物的蒸热灭活处理、处理企业资质认定及其检疫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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