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物产品中功能性微生物检验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产品中植物乳杆菌(Lactobacillusplantarum)、嗜酸乳杆菌(Lactobacillusacidophilus)、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subtilis)、地衣芽孢杆菌检测(Bacilluslicheniformis)、粪肠球菌(Enterococcusfaecalis)、屎肠球菌(Enterococcusfaecium)、产朊假丝酵母(Candidautilis)和酿酒酵母(Saccharomycescerevisiae)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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