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气、土壤、沉积物和固体废物中二噁英类的监测技术要求,包括监测
程序、监测现场、实验室分析、人员要求、报告编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督性监测和委托性监测等监测过程中的二噁英类监测。
污染事故中的二噁英类应急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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