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化妆品中抑汗活性成分含量的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中锆的测定方法(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适用于抑(止)汗类化妆品中氯化羟锆铝配合物和氯化羟锆铝甘氨酸配合物等抑汗活性成分的测定,结果以锆的质量分数(%)计。本标准中铝的测定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适用于抑(止)汗类化妆品中氯化羟铝、氯化羟锆铝配合物、氯化羟锆铝甘氨酸配合物等抑汗活性成分的测定,结果以铝的质量分数(%)计.
注:常见氯化羟锆铝配合物、氯化羟锆铝甘氨酸配合物、氯化羟铝名称、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名称(INCI)、CAS号信息参见表A.l。
本标准锆的测定(分光光度法)检出限为59mg/kg,定量限为72mg/kg。锆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检出限为10mg/kg,定量限为20mg/kg,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检出限为20mg/kg,定量限为6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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