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香豆素及二氢香豆素等7种香豆素衍生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剂、膏霜、香波、散粉和唇膏类化妆品中香豆素及二氢香豆素等7种香豆素衍生物的测定。
本标准的检出限和定量限:香豆素的检出限为4mg/kg,定量限为8mg/kg;二氢香豆素的检出限为10mg/kg,定量限为20mg/kg;7-甲氧基香豆素、7-甲基香豆素、7-乙氧基-4-甲基香豆素、环香豆素、双香豆素和醋硝香豆素的检出限为5mg/kg,定量限为1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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