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特殊监管区域进口货物的预检验及核销管理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对特殊监管区域的进口货物的预检验及核销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从境外输入特殊监管区域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入区后无法分清批次的散装货物以及需进行放射性检测的进境石材。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