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农产品初级加工机械化作业水平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粮油(粮食、油料)、果蔬(果类、蔬菜)、畜禽产品(肉类、蛋类、乳类)、水产品(鱼类、有壳类、藻类、软体类)及特色农产品(棉、糖、茶等)等农产品的初级加工机械化程度的统计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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