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给水、锅水、蒸汽回水以及补给水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MPa,且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铝材制造的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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