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的术语和定义、组成和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作为激发源结合原子发射光谱法对元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以下简称“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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