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钴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废水中可溶性钴和总钴的测定。
本标准测定可溶性钴的方法检出限为0.05mg/L,测定下限为0.20mg/L;总钴的方法检出限为0.06mg/L,测定下限为0.24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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