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全国河流流量测验方法与分析计算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保证流量测验成果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天然河流、湖泊、水库、人工河渠、潮汐影响和水工程影响河段的流量测验。
按流量测验精度等级与要求,可将基本水文站的精度类别分为一类精度站、二类精度站和三类精度站,其划分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使用新的流量测验技术,应采用本规范推荐的流量测验方法进行比测试验,并进行成果精度评定;多线多点流速仪法的流量测验成果可作为率定或校核其他测流方法的标准。
本规范所规定的各项精度可用于测流方案质量控制及评价。流域或省级水文机构应选择具备有条件的代表站长期收集、积累试验资料,进行精度检验。
河流流量测验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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