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玻璃量器(以下简称“量器”)容量校准的一般方法,以便在使用中达到最佳准确度。
本标准对量器产品标准中的使用方法和容量单位作了补充规定。
本标准中的使用方法适用于容量范围为0.1~2000mL的小容量量器,包括单标线吸量管、分度吸量管、滴定管、单标线容量瓶、量筒和量杯。
本标准不适用于容量范围在0.1mL以下的量器,如微量量器。
注:①校准是指在测定量器的一点或几点的容量后,确定其误差是否符合标准的过程。②本标准不着重论及比重瓶,但下面所规定的测定量器容量的方法大部分可用于校准比重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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