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淀粉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淀粉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淀粉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淀粉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和公辅工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执行GB13223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888进行核算,执行GB13271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991进行核算。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