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乌兰浩特大米的保护范围、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批准保护的乌兰浩特大米生产、检验、标识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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