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冶退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铀矿冶退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铀矿地质勘查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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