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及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等有机物料经过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添加无机肥料制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本标准不适用于添加腐植酸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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