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浓缩苹果清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成熟适度的苹果为原料,经破碎、压榨、澄清、杀菌、浓缩制成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低于60%(m/m)的浓缩苹果清汁(以下简称“浓缩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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