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鲜、冻养殖河豚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养殖的红鳍东方纯(Takifugurubripes)、暗纹东方纯(Takifugufaciatus)为原料.经放血宰杀、去鳃、去内脏、去眼球、清洗、分割或不分割、包装、冷藏或冻结等工艺制成的鲜、冻养殖河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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