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草甘膦副产粗品焦磷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草甘膦母液经高温定向转化得到的粗品焦磷酸钠。产品主要用于工业磷酸盐、陶瓷添加剂、水煤浆添加剂、矿石分离剂、油井助剂等工业用途,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食品、饲料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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