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竹缠绕复合管(以下简称竹复合管)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出厂证明、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内径为150 mm~3 000 mm,压力等级不大于1.6 MPa,环刚度等级5 000 N/mˇ2~20 000 N/mˇ2,应用环境温度-40 ℃~80 ℃,输送介质最高温度不大于90 ℃的水利、市政、工业供水及排水工程用的竹缠绕复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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