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溯源的要求、备案溯源、专用标志使用、溯源功能、承载数据、建立档案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以下简称专用标志)使用的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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