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动物源食品中氢氯噻嗪、氯噻嗪、氨苯喋啶、丙磺舒、氯噻酮、乙酰唑胺、呋塞米、精磺胺、螺内酯、坎利酮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牛肉、羊肉、牛奶和鸡蛋中氢氯噻嗪、氯噻嗪、氨苯喋啶、丙磺舒、氯噻酮、乙酰唑胺、呋塞米、精磺胺、螺内酯、坎利酮残留量的测定,其他食品也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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