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牙膏中连翘苷含量的方法要点、试剂与标准物质、仪器、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回收率、标准偏差和允许差。
本标准适用于牙膏中连翘苷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连翘苷的检出浓度为0.12μg/mL,定量浓度为0.40μg/mL。若取5.0g牙膏样品,定容至25mL,连翘苷的检出限为0.60mg/kg,定量限为2.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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