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申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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