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大豆机械化生产的基本要求、耕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收获作业环节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方产区、黄淮流域产区等主要产区大豆机械化牛产作业。
注:北方产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东部;黄淮流域产区包括山东、河南、河北、江苏、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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