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灵芝中总三萜含量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灵芝子实体、切片以及超细粉等灵芝产品总三萜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为0.06%~10%。
按照样品0.5g称样量,加50mL提取液,提取液的移取量为2.5ml进行测定计算,该方法的检出限(LOD)为0.02%,定量限(LOQ)为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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