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表)的内容与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的编制:
(1)核设施;
(2)密封源工作场所;
(3)非密封源工作场所;
(4)射线装置工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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