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方标准信息公布不透明,地方标准有效性更新或有延迟,望大家理解。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东部地区帚用高粱生产的种植区域以及选地、轮作倒茬、整地、施肥、种子处理、播种、田间管理、收获、晾晒等栽培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以东无霜期100d以上,≥10℃活动积温2300℃以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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