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方标准信息公布不透明,地方标准有效性更新或有延迟,望大家理解。本标准规定了饲料中精神类药物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的原理、试剂或材料、仪器设备、样品、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精密度及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配合饲料、预混合饲料及浓缩饲料中地西泮、咪达唑仑、利血平、硝西泮、奥沙西泮、艾司唑仑、三唑仑和氯丙嗪等8种精神类药物的测定。 本方法饲料中地西泮、咪达唑仑、利血平、硝西泮、奥沙西泮、艾司唑仑、三唑仑和氯丙嗪等8种精神类药物的检出限为5.0μg/kg,定量限为15.0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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