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方标准信息公布不透明,地方标准有效性更新或有延迟,望大家理解。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主体追溯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要求、追溯信息的记录要点及实施追溯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种植和养殖的个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食用农产品的组织。水产品生产参照养殖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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