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方标准信息公布不透明,地方标准有效性更新或有延迟,望大家理解。本规程规定了树上干杏育苗过程中的整地、砧木培育、嫁接苗木培育以及栽培过程中的栽培时间、栽培方法、抚育管理等技术措施。
本规程适用于东部地区、共和盆地、柴达木盆地海拔2800m以下降雨400m以上或具有灌溉条件的地区树上干杏的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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