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燃气用具绿色产品的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城市燃气的家用燃气用具的绿色产品评价,包括燃气灶、燃气烤箱、燃气烘烤器、燃气烤箱灶、燃气烘烤灶、燃气饭锅、集成灶、燃气烤炉、气电两用灶、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
本文件不适用于在移动的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燃气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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